114學年度第2學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申請須知,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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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15/4/7(一)下午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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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分資格者,將以下申請資料向台北校區原資中心或桃園校區原資中心提出申請:
1.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生活津貼申請表。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或當學期在學證明書。
3.申請前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應一併檢附)。
4.區公所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最近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擇一檢附。
5.領據。
6.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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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點:台北校區原資中心-學生活動中心1樓(G107)、桃園校區原資中心-綜合教學大樓(EE4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