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須知,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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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收件截止日 : 即日起至115/3/24(二)中午12:00止,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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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分資格者,將以下申請資料向台北校區原資中心或桃園校區原資中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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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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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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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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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3個月內戶口名簿影本(勿省略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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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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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點 : 台北校區原資中心-學生活動中心1樓(G107)、桃園校區原資中心-綜合教學大樓(EE4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