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說明

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須知,請參閱附件
  • 紙本收件截止日 : 即日起至115/3/24(二)中午12:00止,逾期不予受理。
  • 符合申分資格者,將以下申請資料向台北校區原資中心或桃園校區原資中心提出申請:
  1. 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 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3. 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4. 最近3個月內戶口名簿影本(勿省略記事)。
  5. 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收件地點 : 台北校區原資中心-學生活動中心1樓(G107)、桃園校區原資中心-綜合教學大樓(EE403-1) 。
※獎學金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擇一申請,不得重複申請,請於申請前確認學生是否符合申請資格,以免影響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