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4年第一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請注意下列說明:
- 紙本收件截止日 :114/3/1至114/3/19(三) 下午16:00止
- 辦公室地點 : 台北校區原資中心G107、桃園校區原資中心EE403-1
- 申請資訊 : 可至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 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0988&s=1418115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一、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依就讀學校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資格如下:
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三、所稱清寒之定義及範圍如下:
(一) 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
(三) 父母一方亡故,而監護人無力教養者。
(四) 家庭有重大或緊急變故致生活困難者。
(五) 經申請人之就讀校方人員訪視後認定確實家庭生活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