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3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請注意下列說明:
- 紙本收件截止日 : 114/2/12至114/3/12(三) 下午16:00止。
- 收件地點 : 台北校區原資中心G107、桃園校區原資中心EE403-1。
- 申請資訊 : 可至官網「首頁>獎助學金資訊>政府機關獎助學金>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查詢https://reurl.cc/nqd466
一、申請資格 :
1.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2.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3.當學期(113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二、本獎學金申請時,申請標準如下:
學業優秀獎學金:113學年度第1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1.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或私立大專院校 :
- 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發給1萬元整。
- 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發給1萬元整。
2.就讀國內外研究所 :
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碩士班發給1萬5,000元整,博士班發給2萬元整;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亦同。但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三、申請文件:
學業優秀獎學金:
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3.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4.最近3個月內戶口名簿影本(勿省略記事)。
5.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請同學下載申請表填寫完成,並備齊申請文件後,至原資中心繳交。
※如有相關申請問題,歡迎至原資中心洽詢。
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相關附件: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OoyXgKdbWUE11lYTlXXMBbEZMKn_hrlu?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