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1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說明

  • 紙本收件截止日 : 即日起至112/10/3(二) 下午16:00止
  • 收件地點 : 台北校區僑陸組兼原資中心行政大樓2樓、桃園校區原資中心EE403-1 綜合教學大樓
  • 申請資訊 : 可至官網「首頁>獎助學金資訊>政府機關獎助學金>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查詢 https://www.edu.tw/helpdreams/

一、申請資格 :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1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二、本獎學金申請時,申請標準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111-2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及一年級新生不得申請。

  1. 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或私立大專院校 : 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發給1萬元整。
  2. 就讀國內外研究所 : 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碩士班發給1萬5,000元整,博士班發給2萬元整;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亦同。但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二)升學獎學金:考取大專院校者,考取當年度發給5,000元整。
(三)就讀各類附設進修學校之學生,不得申請前項升學獎學金。

三、申請文件: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 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 111-2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3. 本市各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4. 戶口名簿影本。
  5. 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升學獎學金:

  1. 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 學生證影本(蓋有112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3. 戶口名簿影本。
  4. 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請同學下載申請表填寫完成,並備齊申請文件後,至原資中心繳交。

※如有相關申請問題,歡迎至原資中心洽詢。

 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相關附件: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9qStEIhklqruSHhv_Q2fGF9mBiNEeyzs?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