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通知

112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如附件)

  1.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2106

  2. 申請資格:

(一)本校在學僑生,不含研究生及延修生

(二)新生免繳成績單

(三)申請人為二年級以上者,111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及格,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未受申誡、警告(含)以上處分

  1. 收件截止時間:112106() 16:00 

  2. 收件地點:台北校區行政大樓2樓僑陸組辦公室 / 桃園校區:圖書館一樓學務組

  3. 網路填答:https://forms.gle/nqrroTLsa48Bpzeg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