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請假注意事項


(一) 一日以內事假、例假及衝堂假由本人上網請假即可。
(二) 病假、喪假、產假、公假、一日以上事假,限缺課日起算七日內上網辦理請假登記並進入「電子公文及表單系統」-「學生上傳請假證明文件」上傳證明文件,完成請假核准手續,否則一律以事假辦理,若完全無上網辦理請假登記者,則以曠課論。
(三) 點名考勤系統:
  1. 一般請假系統:缺課紀錄產生後,七日內上網辦理請假手續,逾時不予補辦及更正。
  2. 預先請假系統:未產生缺課紀錄時,上網登記請假。
(四) 例假:視同公假,不須證明。每月一次,每次得請假一天,不扣操行成績。
    1. 請於缺課日起算七日內上網辦理請假,輸入請假資訊,即可完成例假核准手續。
    2. 衝堂假僅可於一般請假系統申請 (缺課紀錄產生後,才可上網點選衝堂假)。
    (五) 身心調適假:不扣操行成績,但不列為全勤紀錄。
      1. 每學期以申請三日為限 (每次得請假一天),請務必於請假當日送出請假資料。
      2. 請假首次及第二次無須檢附就醫證明,惟請假累計第三日 (次) 或於週會期間請「身心調適假」者,須於請假日起算七日內至「電子公文與表單系統」上傳醫療院所身心科 (精神科) 就醫相關文件 (收據、非手寫藥袋、診斷證明書、就醫證明書皆可)。
      (六) 若上網請假操作有問題,請電話告知生輔組 (學務組) 承辦人員 (聯絡電話:台北校區02-28824564 分機2238,桃園校區03-3507001分機3271),協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