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兵役
兵役最新消息
一、對象條件:
基本條件: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體位役男。
二、申請期間:
自113年12月17日(星期二)9時起至114年1月15日(星期三)17時止;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至114年3月31日(星期一)17時止。
三、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
(一)一般資格:內政部替管中心網站/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114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https://dca.moi.gov.tw/sugsys/)登錄申請,並依申請先後順序徵集入營服役,如申請人數逾公告額時,以抽籤決定錄取資格;另一般資格申請役男,不得再備選專長資格。
(二)專長資格:
1、網路線上申請:內政部替管中心網站/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114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https://dca.moi.gov.tw/sugsys/)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填役別機關(役別機關選定送出系統後即不得更改);另專長資格申請役男,得依意願備選一般資格。
2、寄送專長資料:完成網路線上登錄後,役男應將身分證明文件、學歷及專長證照影本,於截止申請(114年1月15日;管理幹部於114年3月31日)前,以掛號郵寄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540271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2號)始完成專長資格申請手續(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收件後不再另行通知補件)。專長資格未完成申請手續者(即未將專長資格寄件)不具備選一般資格。
詳情請參閱:
[役男出境注意]內政部役政署有關自110年1月1日起,民國91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0年1月1日起,民國91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本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link is external))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並請役男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
公告附件:役男短期出境-1.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