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行成績
Ans:操行成績的評定是以八十六分為基礎分,合併獎懲分數計算;也就是說,您的操行成績最基本有八十六分,再依您的請假累計時數及獎懲紀錄加減。操行成績若低於六十分以下是要受退學處分的。
Ans:如果您多多參與校內外活動,經系上或行政單位向生活輔導組提出獎懲建議,你的操行成績就能加分。
Ans:
- 申請獎學金,操行成績常是一個重要評定依據。
- 未來要申請教育學程,部份學校會要求大學時期操行成績 或獎懲記錄,並需原學校出具獎懲記錄證明,並以此為遴選標準之一。
- 畢業後申請外國學校出國留學,大學的操行成績,則是國外學校考評的要件之一。
請假事宜
Ans:
- 一日以內事假、例假、衝堂假由本人上網請假即可。
- 病假、住院假、喪假、產假、公假及一日以上事假,限七日內上網辦理請假登記並繳交證明文件至學務處生輔組(桃園校區學務組)審核通過,否則一律以事假辦理, 若完全無上網辦理請假登記者,則以曠課論。
Ans:
- 只要能證明您請假當日無法準時出席之正式文件都可以作為請假之憑證:舉凡就醫證明,交通單位之事故處理報告、喜帖 、訃文等都是可以檢附的證明文件。
- 原則上,只要您檢附證明文件及報告書,是可以託人代為請假的。
Ans:
- 您應該於考試請假二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學務處生輔組、桃園校區學務組辦理請假。
- 考試期間請假:一般事假停辦,限公、病、喪、產及特殊事 故或意外傷害、無法應試者,並應附證明文件;因病者須附我政府核定醫療機構之證明書並蓋有醫院之大印;至學務處生輔組(學務組)辦理請假核准手續,經專案簽請校長核准後,方為有效。考試假核准後,學生欲再參加考試,須事先辦妥銷假後,方可參加,否則考試成績不予列計,如發現不實或不當者,將依校規處分。
Ans:
- 非也!診斷證明書不一定要公立醫院的,私人診所診斷證明書也是可以請考試假的。
- 只是,診斷證明書上一定要有就診原因(如重感冒..),證明請假人確時無法到校應考(如宜休養一天、目前仍住院診治中..)及就醫日期(提醒您一定是請假當日),當然,醫院的關防及醫師章也是不可少的喔!
教育部就學優待減免
Ans:非也!須符合教育部規定資格,且為正常修業年限內之日間部、乙部、夜間部、進修學士班及研究生均可申請。
Ans:
- 一般來說撫卹令上都會註明撫卹期限,如果你辦理就學優待 減免的日期是在撫卹期限之內那就是屬於「卹內」 ,反之就是 「卹滿」。
- 另外依撫卹金領取方式又可區分為「年撫卹金」及「一次卹金」。
- 撫卹令上註明的撫卹金發放方式會解決你所有的疑慮。
Ans:
- 撫卹令一定要國防部、銓敘部、或教育部行政主管機關核發的文件才有效。如軍人撫卹令是國防部、公務員是銓敘部、老師、教授是教育部或教育局,警察、警官是警政署所核發的撫卹令才是有效的。
- 另外,撫卹者最後服務機關不得為營利事業單位(如中央銀 行、製鹽廠、電信局、郵局、電力公司、造船廠、台鐵、港務 局、林務局等等。)
- 如果你的撫卹令都符合上述條件,那就符合教育部的減免要 件,當然也就可以辦理教育部就學優待減免了。
Ans:
- 低收入戶指的是符合「社會救助法」的家庭。
- 如果想更進一步瞭解低收入戶的資料與條件,可洽戶籍所在地的村裡幹事。
- 清寒證明只要跟村、里長索取,幾乎都可取得,而低收入戶 證明卻是由村、裡幹部向社會局提報後,經社會局派員實際調 查核可後,才由鄉、鎮、市、區長簽發而且於指定日期前須再 複查,可不是簡簡單單就可以申請得到的。
- 低收入戶證明可以辦理教育部就學優待減免,而清寒證明呢?而清寒證明不符合規定無法受理!
Ans:辦理學雜費減免各類別的學生,每學期均須繳交證明文件(查核正本,繳交影本)。
Ans:啊!教育部說不可以的啦。所以建議你選擇對你最有利的一項辦理就對了。
Ans:
- 因為您曾經休學,所以當初您在教育部申請證件已經失去效用,因此,您必須備齊所有證件,重新申請囉。
- 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復學的年級是當初您休學的年級(如休學時是二年級,復學時還 是二年級),且休學那一學期(或學年)曾經享受過就學優待減免的話,依教育部的規 定是不能重複申請的,所以您只能從下一學期(或學年)才可以繼續申辦。
急難救助
Ans:
- 學生本人因重大傷、病住院醫療,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
- 家庭突遭變故,致使生活陷入困境而無法繼續求學者。
其他或因重大偶發事件,有必要救助者。
Ans:請洽詢導師或各系秘書。
Ans:想減輕家庭負擔可以辦理就學貸款或申請校內一般工讀。
就學貸款
Ans:不可以,本校就學貸款業務之銀行為台北富邦銀行。
Ans:申請學生為未成年且未婚者,由法定代理人一人或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連帶保證人。申請學生為已成年或已婚者,得由父母任一方或配偶擔任連帶保證人;或另覓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連帶保證人,惟該連帶保證人之年齡不得逾七十歲且需提供所得稅扣繳憑單或不動產所有權狀影本或在職證明(或薪資證明或提供最近三個月薪資轉帳之存摺影本)等財力證明文件。連帶保證人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前項申請學生為未成年且未婚者,若其法定代理人均非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者,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得另覓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連帶保證人。
Ans:保證人係保證您會如期償還貸款,而如果您未依規定償還款項,則由保證人負責償還,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Ans:您本人、配偶、父親、母親前一年度綜合所得,包括薪資、利息、營利、股利等。
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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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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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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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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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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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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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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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費。
Ans:
- 不需先繳費,但請於註冊時告知就學貸款承辦人「有住宿」及宿舍輔導員「有貸住宿費」。
- 如已繳費,請保留宿舍繳費收據並於註冊時告知就學貸款承辦人及宿舍輔導員,以辦理退費事宜。
Ans:
- 就讀國內學校且非在職專班者,應自最後教育階段學程學業完成後滿一年之次日起開始攤還本息。因故退學或休學而未繼續就學者,應自退學、休學開始日後滿一年之次日起開始攤還本息。
- 參加教育實習者,應自實習期滿後滿一年之次日起開始攤還本息。
- 服義務兵役或替代役者,應自服役期滿後滿一年之次日起開始攤還本息。
- 在職專班者,應自簽訂借據當時教育階段學程學業完成日(如未繼續升學者)之次日起、或自最後教育階段學程學業完成日(如繼續在國內升學者)之次日起、或自退學、休學開始日之次日起開始攤還本息。
- 如屬利息由政府補貼半額者或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者,需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1日繳付利息。
Ans:可以同時辦理,辦理學雜費減免或已請領教育部助學金之學生,得就學雜等各費減除學雜費減免或教育部助學金後之差額申請就學貸款。
Ans:生活輔導組每學期皆會依教育部最新頒發之就學貸款相關辦法訂定「銘傳大學就學貸款申辦須知」,將並公告張貼於本校學務處網頁,請您申貸前特別留意!
Ans:
銀行一開始給予貸款證明,並不代表已全然核定您的申貸,因您的資料還需經財稅中心的查核,及銀行最後的核定。
且若是您發生以下原因,還是可能被退件喔!
(1)本人、配偶、父親、母親之前年度綜合所得合計逾標準時。
(2)本人、父親、母親或保證人資料填寫不詳或不實(如:身份證號碼錯誤、父母「已離婚」或「歿」未註明時、戶籍地址及電話未寫明)。
(3)貨款金額錯誤(如:金額不符或填寫錯誤)。
(4)跑錯銀行(承辦本校就學貸款業務的是:台北富邦銀行)。
Ans: 就讀大專校院之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
- 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元,且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2位以上就讀國內高中以上學校者。
Ans:需於規定期限內繳清相關學雜費。
兵役
Ans:今年兵役單位為簡政便民服務,已取消申請「役男徵額歸屬證明書」,同學只要在開學當天繳身份證影本(註明班級、姓名),由班代收齊繳至生輔組兵役承辦人員,學校於註冊截止日起一個月內統一造冊函送各縣市政府辦理緩徵。
Ans:
- 已經核准緩徵的學生,在唸書期間,不用再辦理申請緩徵。
- 不過如有復學、轉學或轉系(限降轉或轉入不同學制者)情形者。都必須於註冊時,再繳交身份證影本,重辦緩徵申請。
Ans: 學校依規定於離校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造送離校名冊送各縣市政府。 不能緩報!因如發生緩報情形,兵役承辦人可是要坐牢的,可不是鬧著玩的! 至於何時徵集完全由兵役單位決定,學校無法得知。
Ans: 不會!我們會依據註冊組提供未畢業名冊,將名冊建立,於下學期完成註冊手續 後將延修名冊報出。 延長修業名冊則續辦緩徵到隔年六月止,此項申請也不需再繳交任何證件。
Ans: 同學不用緊張!有時因兵役單位作業問題,在學校未報送名冊前發徵集令。 如因收到紅單,可持學生證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課,請其協助銷案。 若仍需要「緩徵在學證明」可向學校兵役承辦人申請。
Ans: 因依規定後備軍人有動員、臨時、教育、勤務、點閱等五種召集。 為避免上課期間接到上述召集,所以凡後備軍人身份之學生均需辦理「儘後召集申請 」 儘後召集申請就是讓你免除一大堆瑣碎的召集。
Ans:不是的,共有三種情形是必須要申請儘後召集:已服完兵役的新生、復學生或有轉學、轉系(限降轉或轉入不同學制者)情形的已服完兵役者。
Ans: 手續非常簡單,僅需於開學時將退伍令影本及身份證影本繳交承辦人員。 凡符合儘後召集申請條件的學生,沒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就以棄權論,如果到時候接 獲點召令時責任是必須自行負責!
Ans:
- 因後備司令部作業因素,在學校未報送名冊前即發點召令。
- 如果收到點召令可將學生證影本(加蓋註冊單位章)聯同點召令以郵寄(掛號)或親送方式向所在地團管區司令部辦理免除點召申請。
- 若仍需要「在學證明」可向學校兵役承辦人申請。
獎助學金
Ans:
- 要有學籍
- 學業成績80分以上
- 操行成績86分以上、
- 班級前3名、
- 通則:大學生要修滿9學分以上;碩士生要修滿7學分以上、
- 大學部班級數5人以下不核發。相關辦法請詳見學務處網頁或學生手冊,學生手冊可從學校首頁/服務資源/行政資源下載。
Ans:大學部班級數5人以下不核發;6-9人核發1名3仟元;10-19人核發1名(1萬元);20-29人核發2名(1萬元、5仟元);滿30人核發3名(1萬元、5仟元、2仟元)。相關辦法請詳見學務處網頁或學生手冊,學生手冊可從學校首頁下載。
Ans:碩士班班級數5人以下不核發;6-9人核發1名3仟元;10-19人核發1名(5仟元);20-29人核發2名(5仟元、3仟元);滿30人核發3名(5仟元、3仟元、2仟元)。相關辦法請詳見學務處網頁或學生手冊,學生手冊可從學校首頁下載。
Ans:兩者皆不需申請,學校會主動審核系第1名與班前3名是否得獎。因這兩項是學校主動審核,故這兩項皆不算學生申請。
Ans:校內獎助學金申請步驟:進入銘傳大學網站/學生資訊系統/填入學生個人帳號及密碼/選取「申請/填報」項下之「獎助學金申請」。欲申請清寒獎助學金者,需另檢附清寒證明及戶籍謄本等相關資料繳交至台北校區生輔組或桃園校區學務組,俾便彙整辦理。
Ans:校內獎助學金除了學校自行審查的德明模範學生獎學金及應兆優良學生獎學金外,只能申請1個。
Ans: 約期中考之前審核確定後會將獲獎訊息公告於學務處網頁及銘傳一週,請申請學生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e-portfolio查詢是否得獎。 校內各項獎助學金將會匯入得獎學生銀行或郵局帳戶,請得獎學生自行查詢獎金是否已入帳。 得獎學生若未於入學時繳交銀行或郵局帳戶者,或獎金未入個人帳戶者,請至總務處出納組臨櫃領取獎金或詢問。
Ans:每學期校內獎助學金約在期中考過後可匯入學生的帳戶內,若學生資訊系統無填寫帳戶者,將會於匯款1週之後,出納組會開始通知學生領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