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請假注意事項


(1)一日以內事假、例假、衝堂假由本人上網請假即可。

(2)病假、住院假、喪假、產假、公假及一日以上事假,限七日內上網辦理請假登記並繳交證明文件至學務處生輔組(桃園校區學務組)審核通過,否則一律以事假辦理,若未完成上網辦理請假登記者,則以曠課論。

(3)點名考勤系統:

1.一般請假系統:缺課記錄產生後,七日內上網辦理請假手續,逾時不予補辦及更正。

2.預先請假系統:未產生缺課記錄時,預先上網登記請假日期。

3.考試請假系統:期中、期末考試請假,一般事假停辦,限該科缺考隔日前辦理請假手續,專案呈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因病者則需繳交診斷證明書,至台北校區學務處生輔組(桃園校區學務組)審核後,專案簽請校長核准,否則考試請假無效視為曠考。

(4)例假:不須證明,每月一次,每次得請假一天,不扣操行分數。

  • 例假上網請於缺課記錄產生後,點選請假日期,即可完成核准手續,若再出現缺課記錄時,請務必重複輸入例假日期,完成例假核准手續。
  •  例假、衝堂假僅用於一般請假系統(缺課記錄產生後,才可上網點選例假、衝堂假)

(5)請假別點選錯誤者,應於點選日起兩週內主動申請更正。

若上網請假操作有問題,請電話告知承辦人員,協助解決。

台北校區學務處生輔組王麗瑜老師 分機2238

桃園校區學務組黃馨銳老師  分機3271